"流量明星”变“流星”的警示
日期:2021-08-23 13:10:46 浏览次数:
“流量明星”之所以变为流星,与当前对互联网盈利模式的片面理解、对“流量模式”的盲目依赖、追求“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浮躁氛围密切相关。

首先是对互联网盈利模式的片面理解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规模经济被过度追捧,互联网盈利模式被简单理解为“流量模式”“粉丝经济”。反映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就是打造所谓“流量明星”,靠刷流量的方式来提升节目的传播力影响力,形成从培养“流量明星”、进驻各种平台参与节目、制造话题刷流量、粉丝打赏、广告代言等一条龙的“流量模式”。

但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显然不是“流量经济”,也不是平台经济,而是以作品为核心的内容产业,没有优秀的作品作为依托和基础,所谓流量就是无源之水,也无从产生流量。

其次是对“流量模式”的盲目依赖

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是高投入高风险行业,一部优秀作品从策划到制作再到播出,往往需要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甚至即便如此也不能保障节目播出后就能收获良好的播出效果和经济收入。面对高投入高风险的传统模式,一些机构开始转型“流量模式”,认为流量就是通行证,流量就是“现金流”,以为通过所谓“流量模式”,可以实现资金的快速回笼和变现,而不用对剧本进行精心打磨,不用按照角色需要精心挑选演员,也不用对演员的演技提出严格要求。

 

 

再次是“一夜爆红”“一夜暴富”引发的浮躁焦虑氛围

一名优秀演员,从默默无闻到家喻户晓,往往需要多部甚至十几部几十部作品的磨练,需要很多年的沉淀。但是在“流量模式”之下,一些年轻“偶像实习生”,往往通过一档选秀节目就“一夜爆红”;在资本运作之下,甚至“一夜暴富”,既无需作品傍身,也无需演技加持,仅仅靠制造话题、刷流量就能在影视圈混得风生水起,甚至“叱诧风云”,动辄置顶各种搜索或榜单,动辄出演大投资作品的主要角色,一些播出平台甚至助长这一现象,非“流量明星”出演的节目不播,导致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乃至全社会普遍形成浮躁焦虑的氛围,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流量模式”制造“流量明星”,形成恶性循环。

建立在“流量明星”而非从剧本到制片、导演、实力演员等全产业链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打造作品基础上的“流量模式”,看似可以“快速致富”,实则非常脆弱而危险。一方面,“流量明星”有流量无实力,过度依赖“流量明星”,必然忽视对节目质量的要求,不能满足广大观众对优秀作品从内容到演员表演等多方面艺术欣赏需求,久而久之,观众必弃明星而去。另一方面,对“流量明星”既无德艺方面的一般要求,更无“德艺双馨”的更高要求,只有“流量”要求,则明星也容易滋生不良行为,出现失德失范行为甚至犯罪,导致节目不能播出或下架,对企业甚至产业链上下游造成严重损失,可谓得不偿失。

 

 

警惕“流量明星”变成“流星”,警惕因一个“流量明星”的失范行为就对整个企业形成致命打击,就要回归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的本质,尊重行业规律,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引导和防范机制。

 

一. 高度重视视听节目的价值导向

视听节目是精神文化产品,具有高度的意识形态属性,不论是节目本身还是演艺人员在节目之外的言行,都会直接影响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审美趣味和道德判断与选择,继而影响整个社会风气。因此,不论是节目投资方、出品方、播出方,还是演员,都要在心里时刻绷紧价值导向和公序良俗这根弦,要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能让经济效益凌驾于社会效益之上。

 

 

二. 正确认识节目和演员的关系

节目和演员的关系可谓相辅相成,好的节目既需要好的演员,也成就好的演员;反之亦然。不论是投资方还是演艺人员,都要高度重视节目的质量,要把更多的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投入到节目本身,以推出优秀作品获得社会肯定,以优秀的作品来成就、打造真正受观众欢迎和肯定的“实力明星”。

三. 加强对演员的管理和服务

演员是参与视听节目生产制作的重要主体,其才能和品德直接决定了节目的质量。全行业产业链各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对艺人的管理和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为其提高才能、加强道德修养提供良好的环境;建立良好的预警机制,防止演员出现触碰社会底线和法律底线的行为。

 

 

四. 加强自我修养真正做到德艺双馨

演员是公众人物,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要珍惜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善用公众影响力,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自己要提出高于普通人的道德要求,要时刻注意自己在节目之外的一言一行和公众形象,而不是相反,降低或放松对自己的政治和道德要求。其次,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才能和综合素养,以精湛的表演征服观众,以优秀的作品服务观众回馈观众。惟其如此,其艺术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其艺术生命才能长青。

 

 

(作者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