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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布“飞天奖”“星光奖”评奖通知
日期:2020-04-15 13:49:50 浏览次数:
4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参加第32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评选类别、评选范围、报送方式等事项。
 
来源:传媒内参—广电头条
综合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4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参加第32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划重点:
 
《关于组织参加第32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类别:电视剧   
 
二、评选范围: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卫视频道播出的电视剧,包括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
 
三、评选要求
 
(一)参评剧目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评剧目要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
 
(三)参评剧目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报送方式
 
(一)“飞天奖”采用由申报单位网络报名的方式。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直有关单位作为初审单位,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所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内的参评剧目作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五、申报截止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0日。
 
(二)申报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二、评选范围
 
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节目。
 
三、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原创,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三)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四、报送方式:“星光奖”采用由初评单位网上报名的方式。
 
五、申报截止时间
(一)初评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
 
(二)初评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附通知全文: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32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直有关单位: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17—2019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第32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   
 
二、评选范围
 
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卫视频道播出的电视剧,包括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
 
三、评选要求
 
(一)参评剧目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评剧目要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
 
(三)参评剧目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报送方式
 
(一)“飞天奖”采用由申报单位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详见平台首页“填报说明”)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直有关单位作为初审单位,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所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内的参评剧目作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五、报送程序和要求
 
(一)注册填报 
 
申报单位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完成“机构注册”进入“飞天奖”申报平台,完整填写《参评剧目推荐表》后,导出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正式表格,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初审
 
申报单位报送材料至初审单位进行审核。
 
《参评剧目推荐表》经省局有关部门组织初审,由省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初审,由宣传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初审,由台负责人签字,加盖台公章;经中直有关单位初审,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上传表格及附件
 
1.经初审单位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再次登录“飞天奖”申报平台进行上传,包括经初审单位签字盖章的《参评剧目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材料一经提交则不可修改。
 
(四)邮寄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以下“参评材料报送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六、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剧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
 
2.参评剧目的导演阐述、故事梗概、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主创人员和演职人员名单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采用pdf格式。
 
2.全套剧集视频:采用mp4格式,视频编码AVC(H264),一小时视频文件的大小建议不超过1.5G。
 
3.剧照:限三张,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5M。
 
4.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5.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剧目名称。
 
6.每部参评剧目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剧名》—申报单位”。
 
七、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获奖作品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申报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八、申报截止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0日。
 
(二)申报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九、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剧目材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飞天奖”评委会 收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赵聪
联系电话:010-86093553、010-86097899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86096235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nrta.gov.cn
 
附件:第32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参评剧目推荐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17—2019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二、评选范围
 
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节目。
 
三、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原创,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三)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四、初评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星光奖”的初评单位。
 
五、报送数额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教育电视台报送数额各为15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报送数额为30个。
 
(二)报送数额的范围涵盖“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六大类节目。
 
(三)各初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节目制作优势,自行确定六大类别报送的比例,总额不能突破规定的报送限额。
 
六、报送方式
 
“星光奖”采用由初评单位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详见平台首页“填报说明”)
 
七、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征集作品
 
1.各初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内参评作品的征集。
 
2.制作单位须准确填写《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由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参评栏目要求开播一年以上,方可参加“电视文艺栏目”的评选,选录3期节目报送。
 
(二)组织初评
 
各初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初评工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数额进行初评和报送。
 
(三)在线填报
 
1.各初评单位确定一名管理员,联系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申请账号(请见第十一项)。
 
2.管理员凭账号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进入“星光奖”申报平台,在“星光奖填报”一栏,对已通过初评的作品进行信息填报;在“初评结果管理”一栏,填写管理员有效联系方式,上传加盖初评单位公章的初评结果目录清单、初评小组成员名单。 
 
(四)邮寄材料
 
初评单位按照以下“参评材料报送要求”,按照规定的报送数额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八、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由省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报送的节目,由各自台负责人签字加盖台公章。
 
2.初评结果目录清单、初评小组成员名单盖章原件各1份,用A4纸打印。
 
3.参评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主创人员名单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采用pdf格式。
 
2.参评作品(已通过初评)视频文件汇总:采用mp4格式,视频编码AVC(H264),一小时视频文件的大小建议不超过1.5G。
 
3.工作照:限3张,采用jpg或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
 
4.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5.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初评单位。
 
6.每部参评作品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作品名称》—参评类别—初评单位”。
 
九、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获奖作品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报送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十、申报截止时间
 
(一)初评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
 
(二)初评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十一、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材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星光奖”评委会 收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赵聪
联系电话:010-86093553、010-86097899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86096235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nrta.gov.cn
 
附件:
 
1、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
2、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